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马利明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2024年6月25日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免去马利明同志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锐同志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梁福祥同志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