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旅行继承和发展了我国传统游学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教育理念及人文精神,成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新内容和新方式。但近年来研学产品五花八门,仍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如,目前社会研学旅行指导师培训机构众多,发证方资质不足,缺乏统一认证规范,研学旅行专业人员缺口较大;部分运营机构无论自身是否具有资质资源,都以营利为首要目的,在实际经营中为招揽客源抢占市场,将普通旅游产品更换名字上架为游学产品虚抬价格,在研学项目、地点的选择上以免费景点、博物馆、院校等地为主,淡化了研学的教育性和实践性,将“游中有学”变为“只游不学”“只学不游”,研学效果大打折扣。
研学游既不是传统的旅游产品,也不是纯粹的教育内容,是“旅游 教育”跨界融合的新产物。我国在行业准入标准、管理机制、退出机制、评价方法等方面尚未形成科学有效的体系。教育部门与旅游主管部门虽然出台了一些标准与要求,但缺乏执行细则与条例,也缺乏相应的奖惩措施。
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民建宁夏区委会、农工党宁夏区委会、永宁县政协建议,扩大研学旅行人才培养与储备。就研学旅行导师管理、资格认证尽快形成统一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各大旅游大专、本科院校也可结合市场需要,组建具有教育教学能力、旅行管理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的师资队伍,开展紧密的校企合作,定向培养一批掌握研学课程开发运营、研学旅行策划咨询、研学产品课程设计、研学活动实施指导等各类技能的专业人才。
打造研学旅行系统化研学产品。由政府部门、旅游运营机构、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参与,形成“多方共建”机制,针对不同的研学旅行要素,围绕体验性、创意性、教育性和潜能激发性,创新开发不同类型、不同体验、不同层次的研学旅行产品,推动研学与旅行的有机结合和深入融合。深入挖掘研学旅行资源背后的文化内容,融入特色体验,以综合实践活动模式,提高学生对于历史、科技、人文的认知。开发设计研学旅行课程应体现育人目的,结合学生学段要求和课程计划,实现单一知识与某一学科、学科与学科之间的融合。
建立完善研学旅行全要素体系。尽快出台研学旅行管理办法,制定完善行业标准和管理细则,规范研学服务流程,明确准入退出机制。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建研学旅行监管机构,把好研学机构入口关,并在网上公开相关信息。监管机构应明确相应的评估标准和监管要求,加强对研学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制定研学旅行指导师从业标准,将研学旅行指导师纳入特种教师资格认证体系,明确其应具备的教育教学、旅行组织、安全应急等方面专业知识。